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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是正常的手续.但我看楼主说的好像是改底单的手续.一般开发商是收你总房价的百分之二.但也有固定的数字.例如三万.或者说五万.建议你在改完后付款.你可以先付个定金.然后在全部手续和票据都改到你名下后打款.这样对你有个保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2003-08-05 发布 2003-10-01实施 总则1.0.1为加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进行补充规定或采用其他验收标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有相 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1.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 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吊顶工程 2.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质板和格栅为饰面材料的吊顶工程质量验收。 2.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2.0.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2.0.5纸面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与龙骨固定,钉帽沉入板面,非防锈螺钉的顶帽应做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 2.0.6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槽交接处应接缝严密,压条顺直、宽窄一致。 2.0.7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2.0.8灯具、电扇等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他重量较大的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应另设吊挂件与结构连接。 2.0.9玻璃吊顶应采用安全玻璃,搭接宽度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0.10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颜色一致,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锤印等缺陷。 2.0.11吊顶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门窗工程 3.1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3.2木门窗制作与安装 3.2.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不宜大于12%。 3.2.3木门窗框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部位以及固定用木砖等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2.4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 3.2.5木门窗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走扇、翘曲现象。 3.2.7胶合板门,不得有脱胶、刨透表层等现象,上下冒头的透气孔应通畅。 3.2.8木门窗框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3.2.9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3.2.10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框扇裁口顺直,刨面平整。 3.2.11木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3.2.12木门窗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3.3铝合金门窗安装 3.3.1铝合金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配件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材质。 3.3.3门窗安装应横平竖直,与洞口墙体留有一定缝隙,缝隙内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填塞,应使用具有弹性材料填嵌密实,表面应用密封胶密闭。 3.3.4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铝合金门窗的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铝合金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推拉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门窗扇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无走扇。 3.3.6铝合金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无划痕、无碰伤。 3.3.7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卷边脱槽。 3.3.8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8的规定。 3.4塑料门窗安装 3.4.1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内衬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要求时,门窗型材应选用多腔式,壁厚不小于2.2mm,内衬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 3.4.2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 3.4.3塑料门窗扇,平开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拉门窗应平移灵活,无阻滞现象,位置正确,关闭时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外墙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4.4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塞,应采用闭孔弹性保温材料,填嵌密实,表面用密封胶密封。 3.4.5门窗安装五金配件应先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打入。 3.4.6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3.4.7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3.4.8塑料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8的规定。 轻质隔墙 4.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胶合板、水泥板为面板的工程验收。 4.0.2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级别、规格和隔声、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0.3轻钢龙骨安装要符合产品的组合要求,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 4.0.4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缺棱、掉角。 4.0.5木质龙骨和木质罩面板在安装前应进行防火处理。 4.0.6木质罩面板接头位于龙骨中心,明缝或压条宽厚基本一致,与龙骨结合严密。 4.0.7在轻钢龙骨上固定罩面板应用自攻螺钉,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处应做防锈处理。 4.0.8潮湿处安装轻质隔墙应做防潮处理,如设计有要求,可在扫地龙骨下设置用混凝土或砖砌的地枕带,一般地枕带高度为120mm,宽与隔墙宽度一致。 4.0.9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铺设厚度均匀、平整、填充饱满,应有防下坠措施。 4.0.10罩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拼缝严密、压条顺直、不露钉帽。套割电气盒盖位置准确,套割整齐。 4.0.11轻质隔墙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0.11的规定。 裱糊工程 5.0.1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复合纸质壁纸、壁布等裱糊工程的质量验收。 5.0.2壁纸、壁布的品种、质量、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壁布的品种配套选用。 5.0.3裱糊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平整。 5.0.4裱糊前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木材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2%;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宜涂刷封闭底漆; 旧墙面必须清除疏松的装饰层并涂刷界面剂; 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5.0.5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和裂缝。 5.0.6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墙面应用整幅裱糊,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花纹图案拼接吻合,色泽一致。 5.0.7表面无气泡、空鼓、裂缝、翘边和斑污。 5.0.8距墙面1.5m处正视不显接缝。 5.0.9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门、踢脚板交接处边缘垂直整齐无毛边。 5.0.10阴阳角垂直方正,阴角处应断开搭接,阳角处包角无接缝。 软包工程 6.0.1本章适用于室内墙面、门面各类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6.0.2软包织物、皮革、人革等面料和填充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防腐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0.3软包工程的衬板、木框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牢固,不得松动。 6.0.4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周边平顺,表面平整,填充饱满,松紧适度。 6.0.5单块软包面料不宜有接缝。织物裁剪时经纬线保持顺直。 6.0.6软包安装平整,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严密、无翘边。 6.0.7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和皱褶。 6.0.8软包饰面与压条、盖板,踢脚线,电器盒面板等交接处应交接紧密、无毛边。电器盒开洞处套割尺寸正确边缘整齐,盖板安装与饰面压实,毛边不外露周边无缝隙。 6.0.9软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板块铺贴工程 7.0.1本章适用于墙、地面饰面石材、饰面砖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7.0.2石材、墙地砖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7.0.3饰面板块表面不得有划痕,裂纹、风化、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结块水泥作胶结材料。 7.0.4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进行规格套方,保证规整,进行选色,减少色差,进行预排,减少使用非整砖,有突出墙地面的物体应按规定用整砖套割,套割吻合边缘齐整。 7.0.5石材铺设前宜做背涂处理,减少“水渍”、“泛碱”现象发生。 7.0.6墙地砖铺贴应砂浆饱满、粘贴牢固,墙面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铺贴数量的5%。 7.0.7表面平整,接缝平直,缝浆饱满,纵横方向无明显错台错位,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洁净无污积和浆痕。 7.0.8石材、墙、地砖铺贴质量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0.8。 地板工程 8.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工程质量验收。 8.2木质地板 8.2.1木质地板工程用料的品种、规格、等级、颜色和木材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含水率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不宜大于10%。 8.2.2铺装前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 8.2.3铺设地板基层所用木龙骨、毛地板、垫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 8.2.4木质地板面层与基层铺钉或粘接必须牢固无松动。 8.2.5当不使用毛地板,直接在龙骨上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主龙骨间距不得大于300mm,地板接缝在龙骨中线上。 8.2.6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10mm左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2.7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光线铺设。 8.2.8木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8.3强化复合地板 8.3.1基层应平整、牢固、干燥、清洁、无污染,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8.3.2在楼房底层或平房铺装须做防潮处理。 8.3.3强化复合地板铺装时,室内温度应遵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8.3.4地板下面应满铺防潮底垫、铺装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并用胶带固定。 8.3.5安装第一排地板时应凹槽面向墙,地板与墙面之间留有10mm左右的缝隙。 8.3.6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需要设置伸缩缝、安装平压条。 8.3.7木踢脚板采用45度坡口粘接严密,高度、出墙厚度一致,固定钉钉帽不外露。 8.3.8表面平直,颜色、木纹协调一致,洁净无胶痕。 8.3.9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地毯工程 本章适用于各种类型地毯铺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9.0.1地毯的品种、规格、材质、颜色、胶料及辅料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9.0.2基层必须平整、光滑、干燥、清洁、无污染。 9.0.3地毯固定应牢固,毯面撑摊平整、无起鼓、凹陷,无皱褶、翘边,接缝处应拼花对线,拼接严密、图案连续、烫压平整,绒面毛顺光一致,收边合理,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9.0.4地毯摊铺后应用张紧器撑紧撑平,与倒刺板抓结牢固,四周毛边塞入踢脚板下。 9.0.5地毯与其他地面交接处应收口合理、顺直,压条牢固,压紧、压实。 细木制品工程 10.0.1本章适用于窗帘盒、散热器罩、门窗套、木护墙、踢脚板、护栏、木扶手、固定式橱柜、装饰线工程质量验收。 10.0.2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材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 10.0.3材质要求: 工程制作应用烘干木材、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2%。 木材表面不得有死节、裂缝、虫眼。 10.0.4细木制品安装必须粘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饰面板应粘结密合,不得起层、起鼓。 10.0.5窗帘盒、窗台板与基体连接严密、棱角方正,同一房屋内的位置标高及两侧伸出窗洞口外的长度应一致。 10.0.6本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与踢脚板连接处无缝隙。 10.0.7踢脚板:上口平直,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10.0.8顶角线:挂镜线、腰线等应顺直,紧贴墙面,胶圈收口正确,木线对接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不得有错位离缝现象。 10.0.9栏杆扶手: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玻璃护栏栏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安全玻璃。 护栏、扶手材质和安装方法应能承受规范允许水平荷载、扶手高度应不小于0.9m,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10.0.10细木制品制作安装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0.10的规定。 10.0.11楼梯木栏杆、扶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0.11的规定。 涂饰工程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美术涂料类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1.1一般规定 11.1.1涂饰工程所用涂料必须是环保达标的产品,其品种、等级、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1.1.2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涂饰基层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度,混凝土或抹灰层面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面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旧墙面应清除疏松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11.1.3基层使用防水腻子的塑性、和易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11.1.4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附着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11.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1.2.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无漏涂、透底、掉粉、起皮。 11.2.2喷涂涂膜应厚度均匀、颜色一致、喷点均匀,喷点、喷花的突出点应手感适宜不掉粒,喷涂接茬处无明显接茬痕迹,表面洁净无污染。 11.2.3涂层与其他装饰物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11.2.4施涂薄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11.2.4表的规定。 11.2.5施涂厚涂料工程质量应符合11.2.5表的规定 11.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1.3.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细木制品基层表面必须洁净、平整、光滑,无裂缝等缺陷。 11.3.2表面如出现色差,应修色或拼色使其颜色达到基本一致。 11.3.3溶剂型涂料涂饰应涂饰均匀,附着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脱皮、斑迹。 11.3.4色漆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应符合11.3.4表的规定。 11.3.5施涂清漆工程质量应符合11.3.5表的规定。 11.4美术涂饰工程 11.4.1本节适用于套色、滚花、仿真等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11.4.2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附着牢固,不得漏涂、透底、掉粉、脱皮。 11.4.3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吻合清晰。 11.4.4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符合设计或样板要求。 11.4.5浮雕涂饰的中层涂料颗粒应分布均匀,滚压厚薄基本一致。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2.0.1本章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卫生器具的安装工程验收。 12.0.2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外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2.0.3管道安装横平竖直铺设牢固无松动,坡度符合规定要求。嵌入墙体和地面的暗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抹砌保护。 12.0.4冷热水安装应左热右冷,安装冷热水管平行间距不小于2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12.0.5龙头、阀门安装平正,位置正确便于使用和维修。 12.0.6各种卫生器具与石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使用硅铜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各种陶瓷类器具不得使用水泥砂浆窝嵌。 12.0.7浴缸排水口应对准落水管口做好密封,不宜使用塑料软管连接。 12.0.8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通水无渗漏。 12.0.9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篦子应略低于地面走水顺畅。 12.0.10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端正,上沿水平,表面光滑无损伤。 防水工程 13.0.1本章适用于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工程验收。 13.0.2防水施工宜用于涂膜防水材料。 13.0.3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3.0.4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基层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13.0.5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25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 13.0.6防水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础结合密实,无空鼓,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缝、起砂,阴阳角做成圆弧形。 13.0.7涂膜防水层涂刷均匀,厚度满足产品技术规定的要求,一般厚度不少于1.5mm不露底。 13.0.8使用施工接茬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使用两层以上玻纤布上下搭接时应错开幅宽的二分之一。 13.0.9涂膜表面不起泡、不流淌、平整无凹凸,与管件、洁具地脚、地漏、排水口接缝严密收头圆滑不渗漏。 13.0.10保护层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操作时严禁破坏防水层,根据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倒坡现象。 13.0.11防水工程完工后,必须做24小时蓄水试验。 电气安装工程 14.0.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工程验收。 14.0.2工程所用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14.0.3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使用阻燃型产品。 14.0.4金属电线保护管的管壁、管口及接线盒穿线孔应平滑无毛刺,外形不应有折扁裂缝。 14.0.5电源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14.0.6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单独配线和安装插座。 14.0.7暗线敷设必须配护套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 14.0.8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线管内。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4.0.9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相,保护地线在上”的要求,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 14.0.10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14.0.11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 14.0.12厕浴间应安装防水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14.0.13灯具、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上沿标高一致,面板端正,紧贴墙角、无缝隙,表面洁净。 14.0.14电气工程安装完工后,应进行24小时满负荷运行试验,检验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 14.0.15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路竣工图,标明导线规格和暗线管走向。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15.0.1本章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中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氡(222Rn)、甲醛、氨、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浓度含量验收。 15.0.2装饰设计时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的含量宜进行预先评估。 15.0.3装饰装修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15.0.4居室装饰工程竣工时对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15.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表15.0.7的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全文完)
你好! 实木地板和复合地板各自的优劣 : 一、实木地板是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地面装饰材料。它具有花纹自然,脚感舒适,使用安全的特点,是卧室、客厅、书房等地面装修的理想材料。实木的装饰风格返璞归真,质感自然,在森林覆盖率下降,大力提倡环保的今天,实木地板则更显珍贵。实木地板分AA级、A级、B级三个等级,AA级质量最高。 在选购实木地板时应注意检测木材的含水率,含水率高的地板,安装后必然要变形。在我国北方地区地板含水率12%,南方地区地板含水率也应控制在14%以内。 二、复合地板是近几年来流行的地面材料。它是在原木粉碎后,填加胶、防腐剂、添加剂后,经热压机高温高压压制处理而成,因此它打破了原木的物理结构,克服了原木稳定性差的弱点。复合地板的强度高、规格统一、耐磨系数高、防腐、防蛀而且装饰效果好,克服了原木表面的疤节、虫眼、色差问题。 复合地板无需上漆打蜡,使用泛围广,易打理,是最适合现代家庭生活节奏的地面材料。另外复合地板的木材使用率高,是很好的环保材料。怎样选择家庭用的好地板 至于地板选择,可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在挑选复合地板时,一定要保障主要指标合格: 1、吸水厚度膨胀率:优等品的吸水厚度膨胀率在2.5%以下;一等品的吸水厚度膨胀率值在4.5%以下。用水泡泡,吸水多的质量差。 2、表面耐磨性:地板因没有耐磨层或耐磨转数极低而被称为假地板,,这种地板表面上看和真正的复合地板无区别。用砂纸打磨若干次后,会发现装饰花纹被磨光而立刻发白。这种地板就是假地板。 3、甲醛释放量:A级品的甲醛释放量值在9mg/100g以内。B极9到40毫克/100克,达到B级可以用。胶的质量决定着强化复合地板的污染大小,质量好的胶甲醛含量低。 4、密度:合格品的密度≥0.9g/cm3。 5、含水率:合格品的含水率在3.0-10.0%范围内。 人们在购买地板时,可以通过产品检验合格证检查这些数据。 6、挑企口是否平直。企口的完整程度直接关系到 地板的寿命 。 7 、表面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不应有干花不透明白色小点、湿花雾状、污斑、划痕及压痕,四周的榫舌和榫槽应保持完整。复合板的长、宽、厚度应与产品介绍相同,可任意取多块复合地板进行拼合后观察,看榫头结合的拼接缝是否有高低不平的感觉,拼缝要严密再任意取多块地板自行拼装以观察其榫、槽结合是否严密,手感是否平整。 二、实木地板的选择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实木地板主要有柚木、柞木、水曲柳、桦木及中高档进口木材等。实木地板一般有两种型号。一种是长条型木地板,长度一般在45cm至90cm之间,厚度在1.6cm 以上,宽度在6cm以上。它不是直接与地面粘合的,下面一定要打龙骨或大芯板作层。另一种是短小超薄型。它是直接与地面粘合的,它的质量要求主要是干燥程度高,含水率低。 选材时要考虑居室的地面条件,例如平房或楼房底层,因直接接触地面湿度大,应做防潮处理,可选用柞木、水曲柳,因为这种木材受潮后不易变形。楼层的地面可以采用水曲柳、柞木、柚木、杉木、白桦等地板。材质的花纹要美观,无疤结、质硬的,无严重色差,如柚木、柞木、水曲柳等。若材质硬度低,使用过程中因家具或重物撞击造成明显的划痕,严重地影响装饰效果。选材时必须注意木地板的含水率,应与室内湿度相适应。 目前市场大量出现的块装企口木地板,不仅材质好、加工精良,经过干燥处理,且表面光洁平整,表面已涂刷高级淋漆。它的最大优点是容易安装,采用正口连接很快就安装好。 木地板的安装基本有两种:一种是采用地板胶直接贴在室内的水泥地面上,这种适合地面平坦、小条拼木地板;第二种是在原地面上架起木龙骨、将地板条钉在木龙骨上,这种适合长条木地板。第三种是未上漆的拼装木地板块,在安装完毕后,需用打磨机磨平、砂纸打光、再上腻子,最后涂刷。 地板一定要平直、企口处一定要光滑平整、进槽来回自如、地板之间没有高低不平、没有裂缝、地板颜色要一致、没有明显疤眼,如果是淋漆地板,则一定要耐磨程度好、硬度强,光亮度柔和、平整光滑。木材固有的缺点是湿胀干缩,尺寸变化大,易划伤、发霉、虫蛀等,要长期保持美观,必须注意保养,需定期打蜡,保持地面有一层薄薄的防水层,以免水份浸渍地板,不利于地板保洁。
首先你要看有没有房本, 再核对一下身份证, 然后再谈合同的问题,合同中一定要说明各种的费用谁出,比如:物业费,取暖费,物品要是损坏了由谁出钱,等等。这些东西都在协商。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基本就是一个工程公司,你去建委和工商局问问,顺便认识一下领导部门。
雅荷花园,百花园,北郊的楼盘多了,要看你想买什么地段的了,价位也不样啊 建议你还是多看看,多比比 楼层,户型,采光这些都很重要
你好!租房要看下承租者的身份证,并留复印件!还要和他签定租赁合同,收取押金(以防以后租期到了,有水,电费等费用没有结清) 租赁知识:出租人出租房屋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用途出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间遵守治安、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维修,确保房屋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2、出租人应该将房屋出租给有合法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出租给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使用的,关规定,要求承租人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以及办理暂住证,不得出租给没有合法证件或证件不全的个人。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自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带齐相关资料到房屋所经管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一般大多自己住房出租的大多不办理此项)
业主卖房注意六大事项 1、房产证是整个交易的核心,业主必须清楚自己的房产证信息。其中,最重要的是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不是抵押物业等等。房屋面积有多大;属性是住宅、商铺、写字楼,或者是房改房、安居房等。据满堂红专业人士介绍,有些业主由于对自己物业的情况不熟悉,在交易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业主最好不要把房产证原件放在中介公司。不久前曾经发生过因中介公司被盗,造成业主房产证失窃的事件。业主即使留下房产证复印件,也最好在上面注明“仅作参考之用”或“仅作放盘之用”,以防范一些不良中介在业主和买家之间玩“猫腻”。 3、从交易流程看,业主办理过户要注意风险还是很大的。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买家在申请贷款期间,物业的产权转换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业主在没有拿到房款的情况下,房产已经属于买家了。据满堂红相关专业人士介绍,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业主急于兑现的案件中。因为有些业主急于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很快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而买家的申请贷款程序还没有走完,这样业主很有可能损失惨重。 4、钥匙问题。是否把钥匙放在中介公司,的确是一件头痛的事情。如果不留下钥匙,每次中介带人来看盘时,都要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但如果留下钥匙,业主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说,可能因为看盘的人多、次数多,导致房屋有某些损害;屋内如果有家电或其他物件的话,也可能存在着某些风险。所以,业主如果留下钥匙的话,一定要清点屋内物件数量,并跟中介达成某种协议,使房屋受损的程度降到最低。 5、找一家较具规模、信用比较好的中介公司代理房屋交易。在达成协议后,业主、买家和中介最好签订三方协议,这也可防止不良中介公司人员从中压价。 6、留电话号码一定要小心谨慎。最好不要留家庭电话,以防受到不必要的骚扰。 业主放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二手楼交易中,因业主对其物业的拥有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业主完全拥有物业。 这种情况下,整个交易就相对简单:如果买家能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那业主准备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私章、原卖契、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然后,只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如果买家不能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那他就必须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再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 二是业主的物业本身是抵押的房子。 如果买家能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那业主只要拿这些钱交付给银行赎回抵押的房产证,然后完成第一种情况的业务流程就可以了。 但如果买家也需要向银行贷款付房款的话,那就相对麻烦一点了,需要向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简单地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需要通过贷款来还清房屋的前一次按揭房款。 若转按揭的话,卖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私章、原卖契、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两种不同的交易流程 业主完全拥有其物业交易流程 交易流程为:①签订协议→②签订住房转让合同→③买方提出贷款申请→④银行审批→⑤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如果买家能一次性付清房款,③~⑤可省略,直接过渡到后面的程序)→⑥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的房子交易流程 交易流程为:①原借款人(业主)向银行提出“转按揭”申请→②签订三方(银行、业主和买家)协议→③签订住房转让合同→④买方提出贷款申请→⑤银行审批→⑥银行和买家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如果买家能一次付清房款,③~⑥可省略,直接过渡到后面的程序)→⑦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 转让二手楼 需交哪些税 在7部委《意见》出台后,二手交易的税费变更让不少业主措手不及。据了解,6月1日前,对征收营业税的要求是,个人购买自用一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出售时免征营业税,不足一年的按差额征收。6月1日后,对营业税征收的要求则是: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要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在营业税方面,在6月1日以前转手的,税费仅为1.35%,未包含营业税;但在6月1日后,购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税费将增加营业税和其他捆绑税费,占全部售房收入的5.5%,差别相当大。另外关于营业税的规定还包括,“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则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在个税方面,合富置业有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市民买卖房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转让居住未满5年的普通住宅的,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2、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需缴纳1%个人所得税;3、个人转让非居住用房需要缴纳1.5%个人所得税;4、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所得的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手把手教你算税费 以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6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按楼市新政策规定,6月1日后,该物业在未满2年的情况下出售,买卖双方总共需要缴交8.1%的税费,具体如下: 买方须缴纳的税费有: 契税1.5%即60万元×1.5%=9000元印花税0.05%即60万元×0.05%=300元(注:以上2项与新政实施前保持不变)合计税率:1.55%合计支出(含交易管理费):9000+300+600=9900元 卖方须缴纳的税费有: 1、印花税0.05%即60万元×0.05%=300元 2、个人所得税(该物业未住满5年,并且不是业主唯一住房的情况下,实行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从现行的1.3%下调到1%)即60万元×1%=6000元(新增) 3、营业税5%即60万元×5%=30000元 4、教育及城市建设税0.5%即60万元×0.5%=3000元 (注:3和4两项现时均统称为“营业税”,进行捆绑征收,因此现行公布的最新营业税率为5.5%) 合计税率:6.55% 合计支出(含交易管理费):300+6000+30000+3000+600=39900元
从得房率来说,由于高层被分摊的公共面积比较多,所以高层的得房率一般都会低于多层的得房率;举个例子:同样建筑面积为80平米,但是高层的实际使用面积可能只有60平米左右,可多层就可能是65平米左右;二手房相对会比新房便一些,但是购买时也要有很多注意。1.房龄;2.房屋结构;3.物业情况(有些物业服务实在是很差的);4.产权证。目前房屋价格属于上升调整期。
1、如果是房地局签的合同我觉得应该没问题。 2、写这个协议我觉得会让别人有机可乘,你们写这个协议不能代表你叔叔一家放弃产权,爷爷放弃产权等同于赠与给你们,但因为买卖合同签的是你爷爷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也是你爷爷的名字,房产证下来的时间不能确定,爷爷现在还没有对这套房的产权,如果在爷爷去世以后产权证再下来,那就不好说了。所有我觉得不如让爷爷和你们俩去做一份遗嘱公证,公证里写明爷爷的这套房子是你们出资,爷爷去世后这套房的产权“只”由你们俩个人继承,这样其它人就算有异议也没办法,公证遗嘱效力比较高。 补充:呵呵,因为继承是有时间限定的,在爷爷还没有去世前,还不是遗产,继承还没开始发生。所以会产生异议。爷爷写的遗嘱如后悔了那就没办法了,他可以改,但也必须是公证的,以最后一份公证的遗嘱为准。可以把买卖合同原件拿到手里,这样爷爷没有原件没法撤销。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集资房的产权管理同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可交易,就是说即使双方买卖转让也办不了过户,产权人依然是卖方。五年内多有变数,存有风险。
你可以自己先算一下费用,在考虑买不买 5年内过户要交: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1%、契税1.5%、交易费3每平方米、印花税0.05%、登记费50-80元、评估费0.5% 5年后只要交:契税1.5%、交易费3每平方米、印花税0.05%、登记费50-80元、评估费0.5%. 如要买的话,你只要找一家资深的地产公司,谈好中介费,其他的他们会帮你的 祝你成功
光去银行还不够,还要去担保公司,要不银行不给你贷款的.你要是在北京买的房的话可以去长安担保看看.公司挺大的也十分正规,毕竟现在骗子太多了. 希望你早日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
一般在房屋建筑工程完工后,有个工程验收,这是按照设计来进行验收的。 在租房子时,根本没有一个具体的公用的标准,更没有一个国家标准来作为参照。 如果你一定要找的活,建议你找一下设计规范,在设计工作中,对各类房屋都有个遵循的东西,叫设计规范,在设计规范中,有针对办公用房的,有针对住宅的,各有各的规范。你也可以参照一下。 其实在租用房屋时,关键是是承租方,你想要租什么样的房子,就按照这个标准来寻找,找到合适的,谈好条件就OK了。也不能是到验房时再现找个标准来衡量啊
首先要弄清单位分房的性质,是只有房屋使用权还是房屋的产权,如果只有使用权就不存在房屋的产权纠纷.如果是分的产权,其产权分割视房产证上所有权人姓名而定,如果用你公婆的姓名,其产权属于你公婆的,你、你老公、你老公的哥哥都有继承权,如果用你夫妻二人中的名子领取房产证,其产权就是你夫妻二人共有的。对这类情况一般是家庭内部协调解决。一切都要等领到房产证以后才能确定。
可以,检修也方便,不过不是墙根下,而是房门上方
如果是一般的暖气片,应该不可以,会影响到热水的循环,不利于采暖。建议换新型立式暖气片,也比较美观,可以直接外露,但是最好事先和物业打个招呼
那里的房子很难找的。一般都是合租。你还是到了北京再找吧。知春路的房子价格不菲呢,其实你也可以去附近的大运村租公寓,四个人一个房间,空调卫生间都有,条件很好。450一个月。大运村也对外出租两栋搂,其他的搂都是北航等高校的大学生。环境很好。
如果在城市里的话绝对不可能有那么便宜的,一般的出租屋最少也要140~150左右到起湾那边去看看吧
记得南大边有个单身公寓楼盘,记不得名字了,应该可以符合你的要求. 南京房价肯定比北京便宜。在北京2环以内精装修的何止1万1平?
带上你认为可以作为证据的全部物件,到当地房管所提出产权争议。如果你的证据不够充分,最好请个律师帮你。
不保险啊!还是不要买的好! 因为现在很多事情都说不清楚,免得以后住进去也是惶惶不安的! 货比三家,你在多跑跑别家,应该有你满意的!
改底单是可行的,但是现在很多的开发商不受理改底单业务。 改底单,简单说就是原来的买主办理退房手续,开发商在原业主退房后与新的买受人重新签订买卖合同,这样一来就等于买受人直接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在办理产权证时就直接办到新的业主也就是你的名下。现在国家正在打击期房转让,所以改底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办得下来。
在报纸上做广告最好,网上埋的太深,不好找 有意找我 86730116
1、没有产权证的话现在办理不了贷款手续; 2、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交易,钱款交接就是大问题,不过户之前你敢把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交给业主吗?
办理房产证时要缴纳3%的契税,登记费80元。 房产开发商要缴纳5%的营业税和每平米3元的转让费。有时候会加在购房者头上,千万要抵制,房产局规定由开发商缴纳。 土地证办理各地不一样,一般需要几百元。 交房一般不会缴纳什么费用,天然气应该已经收了吧。
你租的时间太短 恐怕不行 我以前也租过 都得半年以上 三个月都太少了
其实这样的问题是爱问不允许有的.考虑到太原人老少的就放你一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