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问题?
正规税务局购买的收据和外面商家购买的收据在使用上有什么不同?能举例告知吗? 谢谢!
1、发票(到税务局购买)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收款时,向购买方、接受劳务方开具的收款凭证,是付款方付款、记帐的凭证。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必须开具发票。 2、收据(商店购买的)只是用来证明款项已经收到的依据,通常不是确定经营收入的依据,仅作为一种往来款项的收付凭证,如借款、押金、预收款项的收取等。收据不能替代发票使用。 3、收据是货物交易的一种双方认可的凭证,不能做为正规的报销凭证,只能是一个证明,并不代表国家的财务和税务。发票是国家正规的消费凭证。
现在大部分的税务机关也不再印制收据,因为一个防伪技术不行,二个是被认为干涉纳税人会计处理,三个也不符合税务机关行政职权 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现在还在印制一些收据,主要是用在预收款的方面或者一些指定的非税项目。由于是税务机关监制的,在符合使用的范围内,比如公司内部非独立核算部门的费用分割等,税务机关都承认,但这些收据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票据。 在外面商家购买的收据,只要不影响成本和费用,税务机关都不会管。 其实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收据和在外面商家购买的收据,只要影响到成本、费用的,税务机关都不认可的,所以现在税务机关也不再印制这些东西了。
答:如果是企业购买统一收款收据,可以去当地的账簿商店购买。 如果是行政单位非税收入的专用收款收据,可以去当地财政局办理领购手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