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
什么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
民事普通法,是指适用于全国领域、规定一般事项,并且无适用的时间限制的民事法律。 民事特别法,是指适用于特定区域、规定特定的事项,或在适用时间上有限制的民事法律。 如果特别法为前法,普通法为后法时,仍以特别法优先。如果在新普通法中明文规定修改或废止特别法时,则新普通法优于特别法。不过,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没有何者优先的问题。 -------------- 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原则:指在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该原则主要适用于位阶具有高低之分的规范。
1宪法高于一切法律 2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3地方政府或者人大制定的法规高于下级政府或者人大制定的法规 (但是经济特区除外,特别行政区也除外)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