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看漏了,发票台头是写经理的名字,这可以入帐不?
如是6个月前的事
可以,只要领导同意,在会计上没有问题。 但在税法上不可以,如果入帐,必须要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进行调整,同时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业务的发票,自然要写公司的名字,否则随便拿一张发票都可以说此人是公司职工,所以业务也属于公司业务,这当然不可能。 这种情况要作为工资薪金所得,与当月工资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当然,这种都是理论上的东西,才92元,而且才一笔,那就不管了,一般税务人员也不会注意这个。数量大或者多的情况下就不行了。
我赞同老人的回答。事情要灵活掌握。
不可以报销,可用其它方法报销,如做在工资表中等.
经理92元的网络费用到单位报销,发票抬头是写经理的名字,这种发票是可以入帐的。作为出纳报销时领导同意了,这钱就可以出。在会计处理上,这部分费用可以用做职工福利,经理级人物福利应该不错。这是可以的。 这跟个人所得税没有多大关系。个人所得税是单位代职工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包括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
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个人自己自行申报的,那是针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征收个人所得税需制表,应纳税的所得额是多少,具体要根据税率计算,纳税的所得额的多少,它的纳税率不同,请参照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 至于发票肯定是费用开支,写了个人名称,数额小是不必担心的,具体要看是哪方面费用来定性,如果是个人所得税开支,建议将其开支做转账凭证冲销.
要看是什么发票,如果是书报费、服装费、旅游费、电话费等就可以报销。
原则上个人名字的发票不可入单位的帐目中。
答:根据我看众多签证的经验,你可以把每个月发的工资存进一张银行卡,这样就有好的工资收入证明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