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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问题

二手房交易税费问题

我有个朋友想卖掉一座房产,在建设用地批准书上的资料显示,土地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批准用地面积51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7平方米,建筑面积:1788平方米,是2003年通过投标买到这个土地,规划是建9层,目前因为经济原因只建到5层,问下,如果拿去出售的话需要交纳多少的税费,给个具体的计算过程,在此先谢过!

全部答案

  •   tianlongren3:你好! 没有完工,可以作为在建工程转让处理,但是,最好作为房地产项目转让。 第一步,到当地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具体办法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条文太长,我不陈述了)办理,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符合转让条件的。
      转让时是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处理。税费比较少:1、交易契税3-5%,我们这里是4%;2、交易费:我们这里300元/宗;3、登记费、工本费:一般都是80-100元。 第二步,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土地使用权转让30天内,持项目转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到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没有收费项目。 如果是房管局和国土局是一家,就是在科室之间完成...全部

      tianlongren3:你好! 没有完工,可以作为在建工程转让处理,但是,最好作为房地产项目转让。 第一步,到当地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具体办法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条文太长,我不陈述了)办理,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符合转让条件的。
      转让时是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处理。税费比较少:1、交易契税3-5%,我们这里是4%;2、交易费:我们这里300元/宗;3、登记费、工本费:一般都是80-100元。 第二步,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土地使用权转让30天内,持项目转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到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没有收费项目。 如果是房管局和国土局是一家,就是在科室之间完成。
       补充:原来补充的问题没有显示,现在在补充一点: 1、如果不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就不用第二步; 2、如果是开发项目还要告知购房人; 3、税费:208400元; 4、不能作为二手房卖,一是没有竣工,没有房产证,不能交易;二是二手房交易成本高;三是浪费了4层房子。收起

    箭***

    2007-05-09 14:19:44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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