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济宁市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可以异地开具吗?

首页

济宁市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可以异地开具吗?

济宁市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可以异地开具吗?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4-05-13 16:47:50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允许跨区使用。 所以,发票仅限于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如果您企业长期异地收购,可以在收购地成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认定,按规定领购、使用当地发票。

    如***

    2014-05-13 16:47:50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