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鉴别诊断标准: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5.临床症状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5%以上,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ml);(3)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符合以上1-4条或4、5条者,可确诊为支气管哮喘。哮喘在治疗上一般采用中医疗法,刺激性小,可以标本兼治,不会伤害其他器官。
指导意见:
通过对近80000名哮喘患者的临床验证发现,“迷走神经阻断疗法”的反作用几乎接近于零,临床上尚未发现有不良反应的病例。经治疗3-7个疗程后,其中,治愈者79195例,显效者75398例,无效者44例,愈后者经随访3年,均未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