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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的会计初级考试什么时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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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4-21 12:53:17
      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吉人字[2006]14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经财政部、人事部研究决定,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6]4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1。 驻长省中直单位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   (1)网上报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驻长省中直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为: 。登陆后,按网上提示报名,由考生在网上填表并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填表提交完成后,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粘贴照片,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完成后,还需到省中直报名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缴考试费用,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   (2)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驻长省中直单位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 各市、州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   省中直报名点: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报考单位或个人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大厅报名(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   各市州报名点: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
      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2007年度全国全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报名。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07年度全国全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3。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 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5。 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原级别的考试(仍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取现场报名的,在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2007年度全国全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并认真核对涂卡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 注  会计  5月19日  初级资格:上午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下午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上午 9:00—11:30 财务管理 下午 14:00—16:30 经济法  考试时可携带蓝、黑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式、无存储功能),其他与考试相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5月20日  中级资格:上午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会计  初级  与财会相近专业  高中以上学历  有会计证  中级  与财会相近专业  大学专科  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有会计证  大学本科  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有会计证  双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有会计证  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有会计证  1、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本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3、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违反国家人事部3号令,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人员不得报考。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________________摘自中国会计网 。

    神***

    2007-04-21 1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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