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如何核定基数的?
核基数就是每年3、4月,就是把上年每个职工平均工资报到社保所。(在已经下载和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后 基数核定步骤:工资核定→工资变更→变更业务年度修改为“2010” →选择单位名称→查询(人员列表包括医疗人员列表和四险人员列表)→在申报月工资收入处填写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收入→保存(在“参加医疗人员列表”中录入并保存后,将“参加四险人员列表”中无工资收入人员补充录入完毕后,保存)→设置存盘路径→工资导出(选择“参加医疗人员列表”、“参加四险人员列表”,需分别进行工资导出)→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将U盘、申报表盖公章交社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