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物是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 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按照发物性能分为六大类: 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 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 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 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 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七是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芋头,泡菜,香菜,韭菜等。 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 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宜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 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又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 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中医忌口侧重于此。 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蘑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