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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外资企业,
1、外方的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承担的,我公司是做在“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对吗?能免移前列支吗?
2、外方人员在中国的吃住等费用,开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能作进项税抵扣吗?(好象不行的吧)
3、办公用品开的增值税发票,能作进项税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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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4-05 09:32:47
    1、可以由企业承担,但税基就变了。在所得税清算时不能在税前列支
    2、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不要为洋人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3、税务局对这方面年年都会强调,掌握好分寸
    从你问的问题来看可能是刚干财务吧,多向你公司搞所得税清算的老会计请教请教,实在不行问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他们会给你更全面的指导(当然关系一定要铁)

    1***

    2007-04-05 0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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