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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嗷啊

[学长]
已解决 关于公积金的支取 20分
回答:2   浏览:6974   提问时间:2007-03-28 16:44
听我们公司管行政的说,现在公积金的支取改成了一年一次,我按照她说的话,下次支取时间应该是今年年底左右,但我现在需要提前支取,请问需要什么证明、或者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提前支取呢?如果可以提前支取的话,需要什么证明、什么条件、手续和正常的支取有什么不同呢?

PS,我以前已经支取过,所以手里有那个什么支取单。
补充问题
我是还贷用。以前公司帮我们领取,每个季度一次,但去年管行政的说改政策了,每个人只有一年领一次,我现在距离上次支取还没到一年,但需要提前支取。另外,我是北京海淀的,一年支取一次,不知道是北京的政策还是海淀区的政策。
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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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居士

[先知] 向都市居士提问
你好!不知道你是哪种情况提取公积金?是支取现金?还是支取归还贷款?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现金的话,如果符合提取条件的话,只可以一次性提取一次的,不可以多次提取的,你提取过一次了,就不可以再提取了!如果你是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的话,一年2次,每年的4月和10月!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提取时有什么限制?
答: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


回答:2007-03-28 17:22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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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

[大师] 向风铃提问
我是北京的,其实原则上每个月都可以取,但是那样工作量太大,所以要求每年支取一次。其实,只要是公司财务每个月去方庄归集部上缴单位的公积金时,就可以办理支取。
我每年8月份取,但是我有一次急用,让财务帮我加取了一次,没问题的,只要不是特别频繁,并且跟财务搞好关系就可以了。
您既然有了支取单了,就不用再递交什么手续了,财务每次填个单子,就可以去支取了。
回答:2007-03-2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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