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末福利费的记帐问题
如果年末发放的福利是以现金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去的,应如何记帐? 如果是发放的是粮油,单位在取得发票后应如何做分录?
1、不管企业大小(除外资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要求,都要计提职工福利费,即按工资总额14%计提。 2、企业以现金或实物(粮油等)福利性质发放给职工的,都应该记入“应付福利费”科目。 3、企业发放职工过节补贴和粮油等实物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1、如果年末发放的福利是以现金发放到职工个人手中去的,应如何记帐。 作个发放表(就象类似工资表)作附件,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2、如果是发放的是粮油,单位在取得发票后应如何做分录? 用发票作附件并配个粮油发放表,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3、小型企业能不能不设"应付福利费”科目,直接在“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中核算 还是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比较清楚,特别是涉及所得税的,现在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计提未用的都可以税前扣除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