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产证的问题
我在农村老家花了2万块钱买了一个小院6间房子,因为我的户口不在农村,所以办房产证只能写我父亲的名,我父母现在跟着我住,我回老家买房子是因为到老了想回老家看看都没地方住,我父母的户口是在农村,他们到我这里来的时候没经过我同意就把老家的宅子卖了,自己把钱拿起来了.现在我买这房子他们也同意,并且是我父亲出面我出钱买的,2天后就要交钱了,我不小心听到我父母的谈话说等到我交了钱办了房产证后,他们就把我现在在农村买的这座房子再卖了,他们自己把钱藏起来.我真的想从农村买这个房子,可我不想让我父母偷着把它卖了,所以我想在交钱办房产证的时候写一些附加条件,比如;这6间房屋只能我父母住,我父母没有买卖权等等.不知道这样行吗?如果行,正规的合同应该则么写,不行的话我该则么办.这些附加条件对房产证有约束力吗?请大家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你提到:“我父母的户口是在农村,他们到我这里来的时候没经过我同意就把老家的宅子卖了”因此,你父母在老家已经没有资格再拥有宅基地了。 你想买房子,可以。也能够用你自己的名字买,但是只能做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不能做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我们这里如果你不是本村村民,连房屋所有权的变更都不给做)。由于你的父母和你都没有资格拥有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建议你还是不要买了。 农村宅基地就是给本村的村民建设住宅用的,是人家的一种“福利”。你父母已经把自己房子卖了,也拿到了钱,说明他们已经享受到了应得的“福利”,而现在又想买,就是想重复享受那份“福利”,所以法律对此做了禁止性规定;而你,连本村村民都不是,就连享受那份“福利”都谈不上了。要我说,无论是你父母,还是你本人,就别去抢那些农民的“福利”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你提到:“我父母的户口是在农村,他们到我这里来的时候没经过我同意就把老家的宅子卖了”因此,你父母在老家已经没有资格再拥有宅基地了。 你想买房子,可以。也能够用你自己的名字买,但是只能做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不能做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我们这里如果你不是本村村民,连房屋所有权的变更都不给做)。由于你的父母和你都没有资格拥有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建议你还是不要买了。 农村宅基地就是给本村的村民建设住宅用的,是人家的一种“福利”。你父母已经把自己房子卖了,也拿到了钱,说明他们已经享受到了应得的“福利”,而现在又想买,就是想重复享受那份“福利”,所以法律对此做了禁止性规定;而你,连本村村民都不是,就连享受那份“福利”都谈不上了。要我说,无论是你父母,还是你本人,就别去抢那些农民的“福利”了。收起
关于村民住宅问题,即将颁布的《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住宅,所以你是没有资格购买农村住宅的。 具体到你父母,如果户口没有从本村迁出,则他们还有购买的资格。你说的这种情况,我想父子之间没有什么不好说开的,你可以把你的想法直接和他们进行沟通,相信会取得他们的配合。 你说的在房产证是设定一些限制性的条件,属于限制所有权人处置权的范畴,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是不能设定的。
关于村民住宅问题,即将颁布的《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住宅,所以你是没有资格购买农村住宅的。 具体到你父母,如果户口没有从本村迁出,则他们还有购买的资格。你说的这种情况,我想父子之间没有什么不好说开的,你可以把你的想法直接和他们进行沟通,相信会取得他们的配合。 你说的在房产证是设定一些限制性的条件,属于限制所有权人处置权的范畴,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是不能设定的。收起
购房者与开发商或者其他自然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纳了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这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买卖双方还须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并申领房产证。只有取得房产证,购房者才对所购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才能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产证,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等,如进行上述行为,也会因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被宣布无效,各方的损失只能由各方自己来承担。 2、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当权、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3、在房屋被拆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合同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产权过户时,双方一同去办理手续,还有一些费用要双方共同负担(如公证费,过户手续费等).最重要的是办了过户手续以后才付房款,不要一签协议书就付款.产权过户以后(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一切自由.
1、可以交纳定金,但是要对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加以约定,例如在合同中注明如果业主自签订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则本合同终止,无条件退还定金(或者视业主违约)。 2、这家中介还可以吧,成立不久不过扩张很快,还是有些实力的
开发商更改项目的名称需要到原批准单位审批,经过批准后可以更改,只要房地产交易中心承认新的名称,业主在合同登记备案时可以办理就没有问题。
公证处会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但不是买卖公证,而是委托公证。办理委托公证时,对方必须要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夫妻都必须到公证处签字,按指印。如果对方系单身,须到单位或者是所在社区开未婚证明,如果离异或者是丧偶,须出具离婚证和火化证明。如是单身未再婚,须到所在单位或是社区开未再魂证明。如果再婚,有无继子女,如有,则须到场签字。 委托公证书在有的城市可以直接拿公证书办理产权证,但有的城市必须要原房东到场才能办理,这个问题你可去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政策。 一般开发商的购房合同都能直接改名字,只须交纳一定的费用(1000=3000元)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今后直接办理产权证就行了。 如果不能改名,需要办理公证,这是有一定的风险,如房东系原配夫妻,或是单身,手续要简便一些,如果离异或丧偶,又再婚有继子女的话,手续就比较复杂,牵涉的人太多,弄不好费了很多精力却买不到房子。 办理公证后,在付款上要留一定数量的尾款。待今后产权过户后再结清。尾款视房价而定,一般20万以上,30万以下的房子,尾款在1万元左右。 风险问题:不能更名的合同房价格一般都比有产权证的要便宜一些,因为存在今后办理产权的风险。例:假如你现在购买的这套房屋价格是20万,尾款留了1万。2年后办理产权证时,房子的价格已经涨到了25万,虽然留了1万尾款,但不排除卖方心理不平衡,此时他要你再给1万或是更多的钱,否则不协助你办理产权证。 我说了这么多,相信你看后会觉得很麻烦,也很复杂,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我只是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你了解。买这种类型的房屋,你必须找一家大一点的中介公司。千万别私下买卖,这样就算出了问题,中介也会承担责任的。 另外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一样可以用公积金办按揭。
这种情况主要看看土地出让金是否交清,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拿到,施工图是否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就是图纸上面盖有规划专用章,只要有这个两个证书其余的以及以后的预售许可证都没问题。现在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没有正式的格式合同,只有认购书,可以注明你的要求。
有书面合同的话,打官司肯定赢 定金交了5000元,对方也接受了.根据合同法115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是要有原合同证据,打官司还的要时间
关键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经过登记备案?只要经过登记备案就受到法律保护,法院就不可以查封。
要是您在开发商那边没有关系的话,建议您把房子以转按揭的方式卖出去,手续可以找中介单位代办,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
最好有中介公司的介入,这样更安全一些,交了定金之后让房东给你开一张受到条。这样可以保证万无一失!!
查看产权的真实性,可以要求卖方带着身份证,和你一起去房产交易部门查询.因为只有产权人才可以查询,查询出来的备案信息和卖方给你的信息一致,就是真的.另外就是核查身份证的真伪. 中介公司一般是不承担什么责任的.只要你确认了卖方是真正的产权人,另外也没有别的共有产权人,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一个补充条款,注明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完成,定金要求返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