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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飞仙

[学长]
已解决 东盟国家有哪些? 0分
回答:4   浏览:5393   提问时间:2006-11-1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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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雨过¤天晴ζ

[神] 向ξ雨过¤天晴ζ提问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

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4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20世纪80年代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5国先后加入该组织,使东盟由最初成立时的5个成员国发展到目前的10个成员国。

东盟的宗旨是以平等和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同国际和地区组织进行紧密和互利的合作。

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

2003年10月,东盟第九次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召开。与会各国首脑在会上通过了“东盟共同体”宣言,确立了更为明确具体的目标,向更加密切的共同体迈进。这标志着东盟在政治、经济、安全、社会与文化领域内的全面合作进入历史新阶段,并朝地区一体化迈进一大步。

随着经济实力核影响的不断加强,东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东亚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其中,东盟与中日韩(10+3)、东盟分别与中日韩(10+1)合作机制已经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10个国家形成对话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域外大国。

东盟有下列10个成员国::
越南、菲律宾、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
回答:2006-11-1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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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z123450

[学长] 向wcz123450提问
东盟(也称亚细安)国家协会是于1967年8月8日于曼谷成立,当时的成员为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过后,汶

莱于1984年1月8日加入,越南与柬埔寨于1995年7月28日加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缅甸于1999年4月30日加入,合共10个成员国。为加强化成员

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东盟于1992年的峰会中,采纳了强化经济合作关系架构协议,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障碍,于2003年建立东盟

自由贸易区 ( 简称AFTA ) ,关税从0到5%,以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效益,生产力和竞争力。一旦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实,东

盟区域将成为一个庞大的经济体,因为东盟区域拥有约5亿人口,从面积450万平方公里。在贸易方面,东盟提供庞大的经商机会,

在2000年首三季,东盟贸易增加保持强劲的成长趋势,贸易总额达到5千413乙美元,与1999同期比较,成长了26.5%,其中出口额

为2千999乙美元,而进口额为2千4944乙美元。经过多年的发展,东盟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变得举足轻重,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之后,虽然彼此之间带来竞争,但是在全球化贸易趋势下,竞争无可避免,只要东盟于中国互相取长补短,都会对东盟,中

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有利。
参考资料:http://www.ucbnet.com/asean/shiguogaikuang/11.htm
回答:2006-11-1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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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生晓梦

[学者] 向庄生晓梦提问
东南亚国家联盟为东南亚地区国际组织,简称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是组织的英文名称“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的直译;新加坡及马来西亚通行把英语的缩写ASEAN音译为“亚细安”(“亞世安”),台湾则称之为“东协”。

东盟有下列10个成员国:

文莱达鲁萨兰国 Brunei
柬埔寨王國 Cambodia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 Indonesia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Laos
馬來西亞 Malaysia
緬甸聯邦 Myanmar (Burma)
菲律賓共和國Philippines
新加坡共和國 Singapore
泰王國(泰國) Thailand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Vietnam
通常以“东盟10国”称呼它们。
歷史
东盟的前身是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3年,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因为领土问题断交。1965年8月,新加坡、马来西亚分治,东南亚联盟由此陷于瘫痪。1967年8月6日,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五国外长在曼谷举行会议,于8月8日发表了《东南亚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盟成立。

1976年,在峇里島举行的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也就是《峇里第一協約》,确定了东盟的宗旨和原则,成为东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1984年1月8日,文莱独立后加入东盟,至此,东盟有6个成员国。

由于后来其他东南亚4个国家加入东盟,这6个成员称为原东盟成员,或称东盟老成员。

越南在1995年7月28日加入。
缅甸在1997年7月23日加入。
老挝在1997年7月23日加入。
柬埔寨在1999年4月30日加入。
东帝汶於2006年7月正式提出申請加入东盟。另巴布亞新畿內亞為东盟觀察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与日本、韩国一样通过东盟“10+3会议”与东盟成员国进行共同协商。同时并行有中国——东盟特别对话(“10+1”对话)。中国也有国家领导人特别出席东盟10国会议:

1997年12月,江泽民(国家主席)
1998年12月,胡锦涛(副主席)
1999年11月、2000年11月和2001年11月,朱镕基(总理)。
2003年10月、2004年11月。温家宝(总理)。

會員國 汶萊

柬埔寨
印度尼西亚
寮國
馬來西亞
緬甸
菲律宾
新加坡
泰國
越南

理事會所在地 雅加達
理事長 王景榮(Ong Keng Yong)
面積 4,480,000 平方公里
人口

- 總數 (2004)
- 密度

592,000,000
122.3 人/平方公里;
國內生產總值 (2003)

- 總數
- 總數
- 人均GDP
- 人均GDP

$2兆1720億(購買力平價)
$6千810億 (名目)
$4,044 (購買力平價,)
$1,267 (名目)

成立時間
曼谷宣言

- 發表於1967年8月8日
回答:2006-11-1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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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地球人

[新手] 向我是地球人提问
东南亚国家联盟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



【成立日期】 
1967年8月7-8日,印尼、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宗  旨】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是:
(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
(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
(4)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
(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
(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
(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成  员】 10个
文莱
柬埔寨
印度尼西亚
老挝
马来西亚
缅甸
菲律宾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12亿。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主要机构】 
首脑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主席国外长担任东盟常务委员会主席,任期一年,负责主持常务委员会工作。
东盟秘书长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

【总  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组织机构】 
(1)首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
(2)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
(3)常务委员会:由当年主持外长会议的东道国外长任主席,其他成员国驻该国大使(或高级专员)任当然委员,不定期举行会议,负责处理东盟日常事务和筹备召开外长会议,执行外长会议的决议,并有权代表东盟发表声明。
(4)经济部长会议:是东盟经济合作的决策机构,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每年不定期地召开一、二次会议。
(5)其他部长会议:包括财政、农林、劳工、能源、旅游等部长会议,不定期地在东盟各国轮流举行,讨论相关领域的问题。
(6)秘书处:东盟的行政总部,并负责协调各成员国国家秘书处,向部长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负责。
(7)专门委员会:包括9个由高级官员组成的委员会,即:工业、矿业和能源委员会,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粮食、农业和林业委员会,内政和银行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文化和宣传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
(8)民间和半官方机构:包括东盟议会联盟、工商联合会、石油理事会、新闻工作者联合会、承运商理事会联合会、船主协会联合会、旅游联合会和博物馆联合会等。
回答:2006-11-1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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