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福州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6、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工商企字〔2009〕83号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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