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有哪些政策规定?
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有哪些政策规定?
针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出台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主要有:一是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
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人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二是对被检査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是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答:只要不是个人侵吞,批评、教育一下就是了,再把小金库上缴,没有必要上纲上线。当然,如是个人侵吞那就不单是党纪、政纪问题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