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市职工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证明有哪些呢?
珠三角城市职工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证明有哪些呢?
为便于珠三角其他城市(广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进一步明确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 一、户籍在东莞的证明; 二、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 三、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答:公积金珠三角八市互贷的政策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7个城市的职工,具备东莞户籍;或已婚职工、且配偶在东莞缴纳满1年以上的社保;或单身...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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