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温州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温州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能证明受伤经过的证明材料(例如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视听材料需附内容文字说明)。 6。用人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材料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7、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效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责任认定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②路线图; ③住所地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材料和《死亡医学证明书》;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供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材料;。
答: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或《工伤认定表》(简易程序)一式四份,附受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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