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支出的进项抵扣应注意哪些问题?
改扩建支出的进项抵扣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改建、扩建、修繕、装饰工程时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改 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对于是否会超过不动产原值50%具有不确定性,因 此可于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的当期先全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待决算时, 如果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需分期抵扣的,则将购进当期全部抵扣金额的40%部分 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至“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第13个月时(购进的月份作为第1个月),再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于转入当期抵扣。
答: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