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成本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成本费用可否税前扣除?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其涉及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问题,简单来说,境外分支 机构发生的成本、费用应视其与境内所得相关,还是与境外所得相关。根据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三条 规定,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 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 境外(分国(地区)别,下同)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 除。也就是说,境外分支机构的成本费用与境内所得相关的部分,在满足其 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作为境内所得的成本、费用列支。否则,作为按境外所 得的成本费用,按境外所得相关税收抵免的原则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人有关 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