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1、由户主或受其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填写《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出调查意见,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上报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4、区、县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限额内发给医疗救助金。
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可按月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当地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后,报区县民政部门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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