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销售境外旅行套餐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旅游公司销售境外旅行套餐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财税[2016] 36号文件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 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 外发生的服务。”即境外合作旅行社对于收取的8000元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征 收增值税,该公司向境外旅行社支付8000元时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也就不存在进 项抵扣。因此,全额计税方式下,该旅游公司应纳税额=10000 + (1 +6%) x6%-进 项税额;差额计税方式下,该旅游公司应纳税额= (10000 -8000) +(1 +6%) x6% -进项 税额;相比之下,该旅游公司选择差额计税更为有利。
答:因为携程给出的行程单价格跟收你的钱不一致,没法自圆其说。用绑定一个不值钱的烂玩意的方法,挖好高额比航空公司实际收的价格贵的多的退改签费用。这是不合法,显失公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