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赴港澳地区商务登记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成都企业赴港澳地区商务登记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成都企业赴港澳地区商务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领取并填写《在蓉企业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申请表》、《登记备案人员名单表》(名单表须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交验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减免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须同时交验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纳税证明为税单原件或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额证明,纳税额为单位缴纳的国税和地税之和,个人所得税除外); 3、交验登记备案人员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人员另须提交在蓉居住3个月以上(申请1年多次的需在蓉居住6个月以上)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社保局出具的备案人员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局查询章)。
备案人员须由备案单位为其连续购买社保6个月以上至今。
单位法定代表人、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单位的股东可免交社保缴费清单(股东须提交工商局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 5、备案单位须指定专人办理单位登记备案、备案企业年审、变更企业信息、代办商务签注等业务,备案时提交单位的介绍信和联络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答:1、单位法人代表持身份证,与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当场签署《承诺书》。单位法人代表如需授权他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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