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缴回已退税款?
已取得退税款的国产设备对外出售,是否需要缴回已退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第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折余价值、,适用增应补税上注明的金额x设备原值X值税税率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一累计已提折旧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答:《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含)以上。 2、享受退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