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流程?
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流程?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资料齐全,中心受理,出具收件凭证; 3、二手房收件后,委托评估; 4、持收件凭证到中心领取《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意见书》(管理中心办理时限10日); 5、在《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意见书》核发之日起30天内,向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视同失效; 6、受托银行在25个工作日内(一手住房为2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7、贷款手续办完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借款; 购买一手住房的,受托银行以转账支付方式,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划入预售许可证注明的预售款监管账户);购买二手住房的,由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8、借款人按月缴还贷款本息; 9、还清全部公积金贷款本息后10个工作日内,银行出具款项还清证明,将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有关证件退回借款人,借款人自行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答:根据《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贷款上线、贷款年限及扩大提取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汕房金管[2009]2号),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购买一手住房...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