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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乡参保居民可报销45种慢性病门诊治疗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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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乡参保居民可报销45种慢性病门诊治疗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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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03 11:09:40
  •    济宁城乡居民医保新增45种报销病种
      根据病情轻重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甲类病种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乙类病种支付比例为60%。
      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甲类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乙类疾病5000元。
      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甲类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元(恶性肿瘤患者同时有两个部位肿瘤或转移肿瘤的,不再重复享受补助待遇);
      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乙类疾病的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同时患甲类、乙类疾病的,按照甲类疾病的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0元。
         医保制度整合后,特殊疾病改名为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鉴定每季度集中鉴定一次,不过甲类疾病可随时鉴定。患有这45种病种的参保人员,经鉴定符合后,可享受报销待遇。   门诊慢性病就医实行定点管理   经鉴定为门诊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可选择辖区内一家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就医的定点医院。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实行联网结算、即时报销,参保居民只交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   新增的45种门诊慢性病   甲类病种共6种,包括: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血友病(A、B血管性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不满7周岁儿童脑瘫、智障及孤独症。
         乙类病种有39种,包括:高血压病(3级)、冠心病、心肌病、脑出血脑梗塞、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肺间质纤维化、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痛风、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溃疡性结肠炎、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精神疾病、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综合症、股骨头坏死、颈腰椎病、周围血管疾病、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恶性贫血、特发性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结核病、银屑病、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前列腺增生。
      

    杨***

    2017-10-03 11: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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