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内容是什么?
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内容是什么?
行政复议受理制度 一、本委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各区市计划生育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就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一) 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二) 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 是否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四) 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五) 是否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是否有正当理由; (六) 是否已向其他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七) 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 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违...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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