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企业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汇总纳税企业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57号公告第七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 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 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 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就地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答:其实,你说的是采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下的税率问题: 1.适用税率是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 具体税率如下: 第1档: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10万元 33%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