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居民之间婚姻登记一般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洛阳居民之间婚姻登记一般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结婚登记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县、区)的婚姻登记机关。 具备条件:双方结婚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定条件。 携带要件: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2、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相符);3、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件;4、男女合影大二寸照片三张。 二、离婚登记 登记地点:男女双方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要件: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相符);2、男女双方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主要是: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债权债务享受及偿还;4、男女方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答:审批程序: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凡符合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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