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共享资料 医院库

南宁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首页

南宁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南宁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22-04-25 03:54:39
  •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1。 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2。 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 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南宁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1。 入户申请;2。 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3。 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李***

    2022-04-25 03:54:39

  • 2017-10-20 15:29:05
  • 1、《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落户方);
    4、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说明是指个人声明,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属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
    6、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还需父母双方到申报地派出所当场填报确认《民族成份申请书》。

    t***

    2017-10-20 15:29:05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公务办理 相关知识

  • 社会热点
  • 社会民主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关注
爱问

关注爱问微信公众号,开启知识之旅,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