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补助经费要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 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挤占、挪 用、虚列、套取补助经费等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 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答: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设置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3年过渡期,过渡期间年满60周岁人员,有天津市正式户籍、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无社会养...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