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如何办理?
惠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程序办理。 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原许可的加工经营场所(仓库)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无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延续的同时,许可事项有变更的,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对应的材料。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费用:无 受理地点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逢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E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联系电话:0752-6299003(食品药品); 0752-6299307(企业登记注册) 。
答: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 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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