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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如何解决生育问题?

女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如何解决生育问题?
叼*** | 2017-02-02 11: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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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2 13:03:09
遗*** |2017-02-02 13:03:09 47 0 评论
女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怀孕、生育的前提是患者必须处于病情的稳定阶段。因此,当女性患者一旦考虑怀孕,则应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选择药物影响最小的最佳怀孕时机。一般来说,改善病情抗风湿药会对胎儿发育有影响,导致胎儿畸形,所以需要停用此类药品3个月以上才可怀孕。而停药的前提是经过系统的治疗,病情已缓解,临床活动性指标(如血常规、血沉、肝功能、C反应蛋白、肾功能等)恢复正常,类风湿因子由原来的高效价降为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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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怀孕、生育的前提是患者必须处于病情的稳定阶段。因此,当女性患者一旦考虑怀孕,则应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选择药物影响最小的最佳怀孕时机。一般来说,改善病情抗风湿药会对胎儿发育有影响,导致胎儿畸形,所以需要停用此类药品3个月以上才可怀孕。而停药的前提是经过系统的治疗,病情已缓解,临床活动性指标(如血常规、血沉、肝功能、C反应蛋白、肾功能等)恢复正常,类风湿因子由原来的高效价降为低效价。在准备怀孕前,可采用避孕套、口服避孕药、子宫内避孕器等措施避孕。妊娠期患者体内的雌激素、孕激素、皮质类固醇增加,可明显减轻病情,特别是怀孕后的前3个月,病情减轻明显,对母亲、胎儿都有好处,整个孕期病情减轻,几乎不需服药。所以,类风湿关节炎女性患者可以安全怀孕生育。哺乳期患者是否可以哺乳需要根据患者产后的情况具体分析。由于产后母亲体内的雌激素、孕激素、糖皮质激素水平下降,哺乳可以促进分泌泌乳素、催产素,这两种激素可以抑制糖皮质激素的产生,因此潜在造成女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产后病情活动加重的可能性。如果哺乳期患者发现病情加重,则原则上不能继续哺乳,且需要服药治疗。如果患者产后症状不明显,复査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指标正常,而又迫切希望母乳喂养,可以试着哺乳1〜3个月,但哺乳时间不宜过长,以避免病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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