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赴港商务备案申请材料有哪些?
东莞调整赴港商务备案申请材料有哪些?
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要求,6月1日起,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对赴港商务备案申请材料作出调整:在东莞市首次办理商务备案或变更备案工作单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人力资源局鉴定的劳动合同。 据悉,此举措对于备案人员提交的社保证明中缴纳单位与备案单位相符的,简化了核查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
答:港澳商务 商务签注(S)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该签注分为7天一次、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3年多次五类。持多次签注的,在有效期内每次在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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