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落户厦门怎么申请?
夫妻投靠落户厦门怎么申请?
一、申办条件: 1。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夫妻已结婚登记。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配偶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二、申办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三、办理流程: 1。配偶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配偶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落户思明、湖里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地址:云顶北路842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五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五、办理机构及时间: 机构:公安户政部门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六、收费标准:本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
答:夫妻投靠落户申请 办理机构: 公安户政部门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申办条件: 1.夫(妻)一方为本...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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