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参保居民每年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福州参保居民每年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在保险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包括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和个人负担部分费用),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大病医疗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0元。 从2013年1月1日起,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
答: 近日,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今年起,福州市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镇居民也像城镇职工一样,开始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了。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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