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贷款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四)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 (七)离休、退休、退职的; (八)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九)被判处刑罚的; (十)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工作调动不办理账户转移的; (十二)在职职工参军、脱产上学的; (十三)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十四)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全部
答: 安庆市非住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详情>>
答:租房提取每月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每月提取额度上限是1000元。正常手续是你带上你的房屋租赁合同、住房公积金卡,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都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