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存货的计量是什么呢?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存货的计量是什么呢?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存货的计量: 根据现行准则与制度,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一般不允许使用公允价值,通常不确认损益。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减进项税额)入账;涉及补价的,还应加上支付的补价(支付补价方)或减去补价加上确认的营业外收入(收到补价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存货的初始计量较为复杂,企业首先要对交易进行判断,即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还要看是否涉及补价。
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可能是利得(如固定资产),可能是收入(如存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