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检验的概念 中国的工程竣工检验准则是指首要以建造单位安排、由计划、施工、监理等有关主体参加检验、政府进行监督的检验准则。《合同法》第279条规则“建造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检验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检验。”这是《合同法》对竣工检验主体及检验依据的规则。《建造工程质量处理条例》第16条规则“建造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安排计划、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检验。”
工程竣工检验的概念 中国的工程竣工检验准则是指首要以建造单位安排、由计划、施工、监理等有关主体参加检验、政府进行监督的检验准则。《合同法》第279条规则“建造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检验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检验。”这是《合同法》对竣工检验主体及检验依据的规则。《建造工程质量处理条例》第16条规则“建造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安排计划、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检验。”收起
在虹口哪里工作?<br/>可以去江湾那边租,做轻轨去江湾站下,然后到万安路,车站北路哪里的房子比较便宜
现在唐山正在盖得新搂有N多 估计价位应该比你说的药高 最起码也得7000 了 如果选择 市区比较黄金地段的稍微老一点的房 我觉得比较合适 新小区大多每个月的物业费太贵了 你每个月我觉得也得1000来的物业费!还是老小区比较实际!
拨打114,查寻 苏州公安局户籍管理处的咨询电话,那里的回答是最有效,最权威的
你妈妈在天津买了房子之后是不是能落户这里面涉及到几个层面的问题。<br/>1.你妈妈买了房子这后,她的户口是不是已经落在天津这所房屋的住址上了?如果她没落,你不存在落户的基本条件。<br/>2.你妈妈的户口如果已经落在这房屋住址上,那天津市公安局的户籍市内移动政策是怎么相关规定的。你是集体户,你妈妈是家庭户,这是不能直接迁移的。集体户遵循的是人事部门的迁移规定,家庭户是公安机关办理的。但有例外情况,一般城市的公安机关是可以照顾将集体户迁移至家庭户上的,不过前提条件是,这个家族户应该是天津本地居民,所以你说的这个情况,只能说可能会被照顾。<br/>3。你太太的户口是只能随夫的,要么就是在家随父母,因此你的户口如果不能迁移到你妈妈那儿的话,她也不能迁移到你妈妈那儿去。如果你妈妈户口已经落在天津,在政策上,不知天津有没有可以投靠父母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在户籍办理上是不能这么操作的,因为政策规定只有子女投靠父母,你太太和你妈妈只是属于法定的子女关系,媳妇。
1.户主夫妻以及双方的父母、子女可落户。 <br/>2.除非当地有特殊规定,否则落户无时间限制。 <br/>具体可电话咨询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你是07年购房,属于08年11月前购房业主,按照老原则办事。你可以安全落户。<br/><br/>你房屋在中北路?这块地属于水果湖派出所还是哪个派出所?你首先搞清楚属于哪个派出所,户籍就在那个派出所搞。
你好。房子装修多少钱,其实不同地区价格会有差异的,还有就是看你想装成什么档次的,简单装修的话四五百一平也能拿下,房间装修价钱一般是中高档的1000左右一平,高档或者豪华的上不封顶,你预算多少,就能给你装多少。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应该是不行的,具体你可以到中国苏州网站去咨询一下。<br/>网址:http://www.suzhou.gov.cn/asp/gzjd/zx.asp?id=1
1.使用权不牢靠,建议放弃,除非能转产权2.如果只是挂户口,一中心和一师附小差距并不大,那么就不如就近了3.虽然静安目前规定2年,但是很显然,趋势就是时间越长越保险。户口只要有你和孩子并其中之一做户主(孩子也可以的),产证也有你和你老公的名字(孩子的名字加上更好,不加影响不大),你老公的户口晚点迁入问题不大
你需要的是带上你的所有手续 去当地的派出所去咨询 (地区不同政策不同的)
您好, 神州龙│七哥为 您解答。 <br/> <br/>您给的价格有些低了点,现在在延吉的大成有楼房出租,每月大概400左右
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划分各自所占的股份。<br/>如果有人退出股份,那么,需要协商谁出资购买他退出的股份,并由此重新划分股份比例。<br/>装修人的出资也要按金额计入股份。退出时要按这个金额计算退给该装修人。<br/>装修出资250万,占股20%,那么,退股时也是按20%(250万)退。
金色雅园 一共4期全卖光了 现在只能2手<br/>价格4000-6000<br/>地铁站做在4个小区的正中间~以后非常便利~升价潜力高~<br/>我就是买的这的2期<br/>可以去看看
我知道天河正佳广场负层里15平米大概月4000左右还要事先交15000转让费
首先你得看女朋友是否对你真心,如果感情牢固,何须已无房而吹!的确有点虚荣心作祟!再者,双方父母是否约见来谈这件事?是否可量力而行?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