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服务有哪些程序?
涉外婚姻登记服务有哪些程序?
婚姻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涉外婚姻(包括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留学生、外国人)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并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有的作必要的调查)。婚姻当事人申请结(离)婚的条件符合法律法规且手续齐全,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答:一、受理与初审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内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依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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