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shui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一)烟草制造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四)房地产业。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娱乐业。 中科为集团,第一阶段帮助客户完善企业资质认定;第二阶段帮助客户获得政府扶持,银行贷款;第三阶段帮助客...
根据《财政部国家shui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一)烟草制造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四)房地产业。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娱乐业。 中科为集团,第一阶段帮助客户完善企业资质认定;第二阶段帮助客户获得政府扶持,银行贷款;第三阶段帮助客户 推向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