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直接 向法院诉讼?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能否直接 向法院诉讼?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先向税务 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 按上述规定申请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 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人可以在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 议申请,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可分申诫罚、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