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厦门市申请变更/终止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委托变更 1.新增委托人的,按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办事指南的要求提供材料; 2.减少委托人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变更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还款代扣账户变更的,提供新的还款代扣卡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委托终止 贷款本息结清前,委托人自愿终止委托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答:1、贷款本息结清前,自愿终止委托的委托人,一年内不得就该笔住房贷款再次签约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 2、2014年起职工使用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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