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杭州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办理流程1、流动人口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积分落户的,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按照积分指标录入相关信息,建立积分档案,完成预评分。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扣减分等四部分12项(详见附件),按照个人情况分项积分,计算总分。
详情:杭州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测评 2、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下载《杭州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统一向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注:积分落户申请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确定,一经确定,在落户前不得随意变更。
3、积分落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或未达到申请条件的,当场告知。 材料齐全的,出具材料收件回执,并将相关材料录入《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流转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计分,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计分工作。
4、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根据审核计分结果,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同分值的按在我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名,分别于每年的11月份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等途径公示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当年落户指标分值)。
5、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注:公示期间对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查证核实,15个工作日内根据核查情况,答复当事人并重新更正排名,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6、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最终下发的入户名单制发《户口准迁证》,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获准入户的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准迁证》有效期40天,逾期不领取或领取后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入户资格,需重新参加轮候。
答:地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 电话:0571-87280114 蒋村派出所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16号 电话:81022352 南星派出所 地址:杭州市上城...详情>>
答:详情>>
答: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可以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的多功能卡。 如果你有参保缴纳医疗保险,社保卡除了可以查询各险种的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