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民建造住宅用地指标?
什么是农民建造住宅用地指标?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年10月颁布 的《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后,用地计划指标逐级分解下达到县。国务院各 部门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下达到项目所在的省,纳人该省的用地总 指标,不得挪用。
”该《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还规定:“乡(镇)村 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计划指标,应根据当地土地利用 规划、用地定额并采用因素分析等方法确定”。据此,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用地指标并没有一个全国通用的具体标 准,而是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分析确定。
比如:《河北 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的 用地标准:(1) 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2) 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1 000平方米的县(市), 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1 000平方米以上的县 (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3平方米;(3) 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467平方米。
在上述规定的限额内,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具体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标准。
答:一,使用年限存在差异 事实上,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还要追溯到1990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份文件中将土地出让分...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