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赔偿申请材料需要什么?
温州工伤致伤/残赔偿申请材料需要什么?
温州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温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注: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答: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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