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申请?
渭南市经济适用房应该如何申请?
(一)申请。 (二)审查。市房改办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城乡建设局审查。 (三)公示。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房改办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四)批准。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房改办在申请表上签署批准意见。有异议的应当进行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出具书面通知。 (五)购买。申请人持签署过批准意见的申请表,到开发建设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申请人数多于该项目所建房屋户数时,优先保证市区拆迁中未纳入住房安置计划且符合第四条购房条件的拆迁户购房,其余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购买。
答:1、渭南市城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3、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城镇居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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