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职务犯罪指定管辖制度三点建议 ?
完善职务犯罪指定管辖制度三点建议 ?
(一)明确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原则和范围 确定职务犯罪案件管辖的核心原则,应当是管辖便利原则。指定管辖同时也意味着异地管辖,远离犯罪地,不利于调查取证,不利于核实证据,也不利于对证人的保护。过多的指定管辖,不符合诉讼公正和效率原则。必须明确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范围:(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该规定应扩大适用于本院检法干警及其近亲属。(2)对于影响较大的窝案、串案,为使审判及时进行,在不违反级别管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指定管辖由几个基层检察院分别受理。(3)对于行贿、受贿等对行性案件,由同一法院审理更为有利于案件的处理,相应地,由同一检察院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也更有利于打击犯罪。
(4)其他认为改变管辖更有利于侦查、起诉及审判的。 (二)从立法上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衔接机制 在“管辖”一章中应明确规定,对于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的案件,相对应的审判机关同时具有管辖权,无需另行指定。或者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 在刑诉法修改之前,应在尊重检察、审判机关均具有独立的指定管辖权的前提下,统一指定管辖的程序,例如:(1)明确规定上级检察机关在指定管辖时,应同时商请被指定管辖的检察机关同级审判机关的上级机关,指定相应下级机关管辖,以避免临时扯皮,互相推诿,贻误办案期限;(2)明确规定指定管辖的文书形式为“指定管辖决定书”,并采用逐级下发的形式,同时规定下发的截止期限、责任人,以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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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逐步建立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登记制度 目前农村出现的土地流转形势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了,要想保证其安全有效的流转,就需要一个必要前提,那就是产权的清晰明确。想要...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