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销售退回时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呢?
发生销售退回时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呢?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企业发生商品销售退回业务,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发出商品退回。由于销售收入并未确认,这种情况下只需将已记入“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即可,发出商品被退回时,应按其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由于这种销售退回发生在企业确认销售收入之后,则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退货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涵盖期间外,一律冲减退回月份的销售收入。已结转了销售成本的,还应同时冲减退回月份的销售成本,以及销售退回货物所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报告年度汇算清缴后的销售退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答:如果机票已经报销入账,收到飞机退票做红字冲销凭证。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红字) 贷:现金等 (红字) 2009-11-11 16:27 补充问题 飞机退...详情>>